注意:非法获取50条公民重大个人隐私信息,不论是否使用将涉犯罪

时间: 2024-11-12 5 人浏览


最近多方媒体报道: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生马某某盗取该校的学生信息用于其搭建的给全校女生“颜值打分”的网站,被警方刑事拘留,追究其刑事责任。

那他涉及的是什么罪名的犯罪呢?

马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到达什么程度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

1、(公民)行踪轨迹信息;

2、通信内容;

3、征信信息;

4、财产信息

五十条以上的,

将被追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责任。

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属公民重大的个人隐私信息,非法获取50条以上的,不论是否使用,只要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将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根据《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司法解释》的规定: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

1、住宿信息;

2、通信记录;

3、健康生理信息;

4、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五百条以上的,

不论是否使用,只要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将被追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责任。

根据《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司法解释》的规定: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上述两类信息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不论是否使用,只要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将被追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责任。

此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司法解释》还规定:

出售或者本人使用非法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将被追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责任。

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以上标准的一半以上的,将被追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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